- 1、部分分裂祖國分子利用網絡遊戲平台、人物裝扮、聊天系統、工會玩法等煽動、建立相關組織。
- 2、部分玩家利用遊戲內出現「地圖創造」玩法、「地圖編輯」功能,自行編輯遊戲世界邊界,宣揚分裂祖國。
- 3、遊戲內出現殭屍、末日、瘟疫等影射當前新冠肺炎,遊戲出版及運營企業需自査遊戲聊天、命名、地圖編輯系統,確保不出現不當言論。
- 4、同款遊戲用不同的名字同時在多地報審,如深圳的某家公司,中宣部對其做出6個月內不得開展出版業務的處罰。
- 5、已拿到版號的遊戲換了名字再次申請版號,按中宣部近期處理情況,做出停止遊戲出版業務3個月的處罰。
- 6、遊戲上線版本和申報版本內容不一致,如近期的某款宮鬥類遊戲,中宣部出版局近期撤銷了其已獲批的版號、遊戲全網下架、並對出版社做出了通報批評。
- 7、出現不良誘導內容:網絡遊戲名稱出現不良傾向,如宣揚盲目拜金的社會價值觀;出現「殺」、「死」、「鬼」、「妖」等導向不良用詞;或者遊戲內出現或鼓勵與多人發生戀愛關係等對青少年產生不良誘導的內容。
- 8、在遊戲內通過植入違規廣告獲得盈利,如推廣未經審批的遊戲。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多發生在遊戲推廣平台。
- 9、部分遊戲在推廣中宣揚「全球同服」、「多國玩家在線聊天」等功能,使玩家接觸到境外未經審批的遊戲版本。全球同服功能不可上線,應及時刪除相關功能。
- 10、遊戲中如需要對「雄安」這一地名進行外文翻譯時,統一使用漢語拼音「Xiongan」作為規範表述,並根據遊戲內容,確定是否需要做重大選題備案。
本文更新於 20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