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于:http://www.douban.com/note/302939352/
近日看到两篇新闻,看得简七同学心头一颤。
一篇叫做《辜朝明:留给中国的时间可能不足15-20年》,一位日本经济学家提到:“来自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从2012年已经开始出现下降,我之前看到的美国统计局预计的时间是2015年,这比我想象的要糟糕的多。两组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美国将劳动年龄人口定义在15至64岁,而中国方面范围是15至59岁,不管怎么说中国的适龄劳动力出现萎缩已经是既成事实,将严重影响着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年轻人不够用了。
另一篇是近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老人百年后,房屋归金融机构所有。是的,你没有看错,被高房价压得奄奄一息的我们要准备擦干眼泪陪养老睡了。
小伙伴们,有什么感觉?如果你仍感觉云里雾里,那就让我们从源头说起。
且不谈养老金的人为漏洞有多大(企业少缴漏缴、国企改革买断工龄时视作缴费年限、冒领重复领问题重重),也不谈养老金营运亏损有多深(收益率低于同期通胀率导致贬值、投资失误等等),我们只谈谈制度本身给我们这些体制外的良民带来的风险吧。
风险1:双轨制
1991年确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假如简七考上了公务员,退休前的月工资是10000元,这笔钱不交个税(没有明文规定,但实际中很多单位如此),不交社保,到手就是10000元。而退休后,可以拿到9000元,即退休前工资的90%。
如果简七在上海做了一辈子打工妹,老板承诺了税前工资10000元。简七到手的只有7815元,其中扣除了8%养老、2%医疗、1%失业、7%住房公积金和385元个人所得税。老板的用人成本还不仅如此,因为他需要再缴纳3700元社保(养老22%、12%医疗、2%失业、工伤和生育1%)和700元公积金(7%)。如果没有这一切,老板原本是愿意给简七14400的。
我们只看养老,假设简七今年23岁刚参加工作,一辈子不涨工资(呸呸呸假设哈!),简七和老板每月一共交给社保部门3000元,从23岁到55岁共32年缴纳了115.2万元。等退休的时候,简七每月可领取3082+700=3782元,基本就是无偿占用你的资金三十多年然后象征性的加点还给你。具体算法有点搞脑子,可以搜索“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计算器”算一算。
所以公务员这一辈子都注定比同等收入的体制外人员拿得多得多。这还只是阳光下的差距,人艰不拆,呵呵。
风险2:统筹账户
看完双轨制已经感觉不会再爱了吗?别急,还有更大的surprise在等你。刚才算出来的打工妹简七退休后可领取的可怜巴巴的3782元还未必能领到。还记得去年热议不断的推迟退休年龄的事吗,是的,要发不出钱来了。
从1997年开始,我国的城镇企业养老保障正式改为以社会统筹为主和个人账户为辅的体系。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缴纳工资总额的22%全部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工资的8%进入个人账户,在此之前是企业缴纳的22%中有3%是划到个人账户的。社会统筹账户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将缴来的钱马上发给退休者。个人账户实行积累制,即将个人交费积累起来等退休后发放。
“现收现付制”的意思就是,单位今年帮简七缴纳的2200元养老保险不会乖乖的躺在银行等着,它已经被“统筹“掉,用来发给现在领取退休金的老人了。而原本说好的会乖的700块,其实也早因为统筹账户的缺口被挪用了。最新报告称: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将达18.3万亿元。而且这还是已经挪用了个人账户和接受了巨额财政补贴后的结果!
你说没关系,等2045年我老了,到时候的年轻人会交钱给我用呢。于是我们回到了本文开头的第一个问题:2012年起,年轻人已经真的不够用了。
以房养老的悲哀
以上,我们知道养老金制度已经玩不转了。砖家们想着各种办法擦屁股,这一次,他们瞄准了房子:
198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
199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
2005年,养老不能靠政府;
2012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
2013年,砸锅卖房也得养政府。
专家说,“以房养老”是国际上成熟、普遍养老方式之一。试问:实行以房养老的国家,房价几何?贷款门槛如何?可贷款金额如何?
房价如此之高已经实现了一次巨额财产从国民向政府、银行和开发商的转移,这还不够,等我们老了还要再还回去?以此为代价还未必能换取一个体面的晚年。
看看2011年已经试水的中信银行推出的“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养老贷款,累计贷款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值的60%,且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借款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按照以上条款我实在不明白谁会来做这个亏本买卖。按照房产价值的60%贷款且需要支付利息,不就是按比六折还低的价款卖房给银行,而且贷款后的房屋增值部分还由银行享受。比如上海一栋价值300万的房屋,30年后可能价值450万,如果用它做“以房养老”,老人只能拿到180万元。难怪乎业务推出以来零成交。
另外金融机构也不乐意蹚浑水,中国的房子产权只有70年。70年满后,何去何从还未可知。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简七要对“以房养老”的推广投出反对的一票。
原文载于:http://www.douban.com/note/30293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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